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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20090407


    由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编制的《四川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日前通过国家质量监督局备案,正式在四川省发布执行。

    为尽快恢复“5·12”地震灾区的通信基础设施,早日完成灾区通信设施的重建工作,我局于2008年8月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制定“四川省地震灾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申请。同月,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立项制订《四川地震灾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起草规范文本。我局在经过认真细致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原)信息产业部、建设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的精神,参照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并结合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配套建设的实际情况起草了“四川地震灾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文本,对驻地网的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力求规范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四川地震灾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进行专家审查时,审查专家一致认为该规范具有普适性,并能对四川省将来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决定将该规范的适用范围从四川省地震灾区扩大至全省,以《四川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由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该规范的发布使作为四川省公众基础设施之一的通信驻地网建设有了明确的标准,对房地产开发商和电信业务提供商具有指导作用,电信业务平等接入将得到充分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也将得到有效保证。同时该规范执行,对于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加快地震灾区重建步伐,营造和谐的通信发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四川省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阅读: 5712 次     2009/4/8 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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