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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理出735宗已批未建土地





《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0918


    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再次向闲置土地“亮剑”,并取得突破性进展。记者日前获悉,截至9月6日,深圳市近期共清理出已批未建土地735宗,总面积18.98平方公里;其中537宗为闲置土地,总面积13.73平方公里。深圳市国土资源部门将分别采取限期开发、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予以处理。目前,10.15平方公里土地已盘活,其中6平方公里为住宅用地。

    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芃介绍,2007年5月以来,深圳市出台了有关闲置土地处置的一系列配套细则,按照“依法处置、以用为先、盘活存量”的原则,采取“解放一批、收回一批、处理一批、公告一批”的办法,对闲置土地进行分类处理。“解放一批”是指,为防止将部分不属于闲置土地的已批未建地纳入清查范围,有关部门将加紧调查研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收回一批”是指,针对具体情况,下一步将采取有偿收回、协商收回及无偿收回等方式依法再收回一批;“处理一批”是指,对被认定由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除确须收回的外,将按规定采取有关方式加以处理;“公告一批”是指,凡清理出的已批未建地中,有无法联系到用地的单位,将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用地单位,再行处理。

    为探索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闲置土地的治本之道,深圳市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验收监管制度,研究并尝试征收闲置土地增值地价,采取三个步骤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第一步为清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将任务分解到街道,落实到基层。经清查,全市约70%的已批未建地是在2002年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2002年至2005年取得的约占25%,2005年以后取得的约占5%。

    第二步清理。在预审阶段,市国土资源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反复征求各部门意见,并通知用地单位,充分听取意见。专项处置分两批,形成方案后向市政府报批。

    第三步处置。对537宗闲置土地,市国土资源部门分别采取限期开发、免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予以处理。截至今年8月,已收到闲置费14172.4万元,收回土地使用权39宗,面积0.56平方公里,已处置407宗,面积10.15平方公里。

    深圳市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万科集团有关人士表示,闲置土地的收回,会加速一些中小房企退出房地产开发,同时也促使深圳开发商在一个公平理性的环境中展开竞争,土地市场交易会更加透明,同时也会是盘活存量土地缓解房价的一个有效方式。

    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在公布处理结果时,应该公布闲置土地明细,如分布区域、处置时间表和土地用途等。“如果政府公布了闲置土地的具体位置,并且决定处理这些闲置土地,该区域的楼市供应紧张的局面应该会有所缓解。”深圳中原地产总经理李耀智认为。

    据悉,虽然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土地闲置费的收缴工作不容乐观。据统计,深圳市共有147宗闲置土地须缴土地闲置费,但目前已收缴的土地闲置费仅占应收总额的1/4左右。(记者 祝桂峰 通讯员 蔡淑敏)

    集中力量清理整顿,出台细则加快处置,深圳市对处置已批未建土地显然动了真格。

    深圳经济发展迅猛,寸土寸金,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压力较大,当前一个有效之策就是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建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验收监管制度、研究并尝试征收闲置土地增值地价,从源头探索预防和减少闲置土地的治本之道,深圳的经验值得借鉴。


阅读: 5124 次     2009/9/23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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