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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下车库超1万平方米要先过“抗震关”





黄尤波/《东莞日报》/20090811

    
    从今年起,我市除了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抗震设防,今后对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环境卫生、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也要进行抗震论证,而且是在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就要进行论证,不然就过不了施工图审查这一关,工程也就别想施工。

    市建设局昨天下发《关于东莞市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抗震专项论证的通知》,要求我市五类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论证。

    据市建设局有关人士介绍,所谓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照明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其中包括超过1万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工程设施。

    该《通知》规定,对上述需进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3名以上国家或广东省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专家库成员进行抗震专项论证,并在提交施工图审查的同时将专项论证意见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按该《通知》要求执行的建设项目,市建设局将不予办理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阅读: 5227 次     2009/8/19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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