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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地产新规 开发商拖延办证业主可自办





王卫国/南方网/20090505


    房屋实测面积与原房地产证或规划报建的面积有差异怎么处理,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办理房产证?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本月起正式实施,《规范》对房地产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申办步骤和所需资料作出了具体规定。

    面积不符以实测或资料为准

    《规范》共8章104条,规定了房地合一的登记模式、登记簿的表现形式、登记的程序、房地产登记的填写规范和各种细化的登记种类应当提交的申请资料等内容。其中明确了房地产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与原房地产证或规划报建的面积有差异的处理办法。

    当申请房屋初始登记,规划验收实测面积比土地出让合同增大的,按规定缴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实测面积登记发证。实测与原证记载不符,原以自报面积登记发证,现实测面积比原证增大的,应以规划验收资料或报建资料为审核依据,有规划验收竣工图的,以竣工图为准,没有规划验收或规划验收竣工图的,以报建资料为准。

    《规范》还明确业主可单方申请办理房产登记。针对个别不良开发商收了购房款后刻意延期为购房者办理合同的交易登记,甚至把已经售出的房子再抵押或者卖给别人,出现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等情况,《规范》专门作了规定:“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转按同时可办涂销抵押

    以前市民买卖二手房,往往会委托同一中介里的一个工作人员代办二手房买卖登记手续,同时办理房产证。但自5月起,这一做法将被禁止,买卖二手房的市民也不能由其中一方去办理买卖登记手续和办房产证。《规范》明确对此作出规定,房地产买卖或抵押双方当事人不能委托同一人或者当事人一方办理房地产登记。这一新举措将能更好保证二手房买卖的安全,减少市民房子被骗卖的情况出现。

    《规范》还提出登记机构可以将不同登记类别的申请合并受理,把多种房贷申请和抵押申请的登记手续合并受理,市民能更快办好房贷按揭手续。

    按照《规范》,市民购买二手房办理购房按揭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一起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而二手房买卖申请转按揭手续的,只要银行同意,房地产交易中心也可以一起受理涂销抵押、转移、再抵押登记,即把整个转按揭程序中所有登记工作合并受理,加快办证的时间,这样购房市民将能更快取得房产证。

    市民购买一手房申请购房按揭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也可以受理商品房预购登记和该商品房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加快办手续的速度。


阅读: 5164 次     2009/5/5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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