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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不交清土地成交款不允许买新地





郎秋红/新华网/20091026

 
    欠缴土地成交价款的开发企业,将不允许参与新的土地竞买,这是吉林省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出台的新规。

    据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长春土地市场出现了购销两旺、一地多求的势头,有的地块溢价率达108%。但是拖欠成交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也在一些企业存在。目前已经收缴了9.5亿元,但还有一部分没有交纳。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大力度,或者向法院起诉,或者收回土地,决不允许欠缴土地成交款的开发企业再购地开发。

    据了解,去年底长春市政府曾出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22条新政,降低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允许一个出让合同下的分期开发建设,分期验收办理土地登记,允许分期支付土地成交价款。


阅读: 5240 次     2009/10/26 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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